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于:云南开远 发布时间:2012/11/1
索 引 号:532502-001542-20080922-0095
名 称: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小龙潭办事处信息公开服务,小龙潭办事处编制了《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小龙潭办事处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小龙潭办事处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小龙潭办事处编制的《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我处宣传办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我处档案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处主要采取广播、黑板报、标语、报纸公开等公开形式。我处政策法规类、消息类、公告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处宣传办查阅。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联系电话:7346515
我处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在我处公开本《指南》及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工作流程等信息。
2、每年年初,公开本年度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不定期公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我处宣传办查阅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处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处申请获取。我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我处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处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我处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处申请获取的,我处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 2008 年 月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处宣传办,办公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受理机关联系电话:7346515,传真号码:7346515,通信地址: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宣传办,邮政编码:661601,电子邮箱地址:xltbsc163.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我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宣传办领取,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我处将当地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处宣传办,当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我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处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的请求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我处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充分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7346056,地址: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党政办公室,邮编:661601。
此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名 称: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小龙潭办事处信息公开服务,小龙潭办事处编制了《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小龙潭办事处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小龙潭办事处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小龙潭办事处编制的《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政务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我处宣传办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我处档案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处主要采取广播、黑板报、标语、报纸公开等公开形式。我处政策法规类、消息类、公告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处宣传办查阅。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联系电话:7346515
我处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在我处公开本《指南》及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工作流程等信息。
2、每年年初,公开本年度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不定期公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我处宣传办查阅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处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处申请获取。我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我处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处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我处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处申请获取的,我处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 2008 年 月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处宣传办,办公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受理机关联系电话:7346515,传真号码:7346515,通信地址: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宣传办,邮政编码:661601,电子邮箱地址:xltbsc163.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我处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宣传办领取,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处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我处将当地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处宣传办,当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我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处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我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的请求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我处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充分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7346056,地址: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党政办公室,邮编:661601。
此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开远市小龙潭办事处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